按照《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要求,制订了《北京市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监管指导意见》,指导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制定辖区食品加工作坊食品品种目录、生产条件和要求等管理规定。同时要求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对辖区食品加工作坊的摸底调查。
目前,全市已有14个区县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共有59家食品生产加工作坊获得准许证书,产品包括糕点、豆制品、肉制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