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婴幼儿奶粉重大安全问题发生之后,国家制定了《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及《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根据这两份指导性文件,相关部门也在奶品生产、标准和质量监管等方面作出跟进,包括制定《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等,并在产业布局、行业准入、奶源供应、技术装备、质量安全等方面制定了比较细緻的规范,形成了比较全面的乳製品产业政策。
此外,去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式组建,确立了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统一监管。该局其后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安全工作的意见》,当中提出参照药品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生产过程;另外,实行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专区销售,试行药店专柜销售等。
不定期抽查 公布结果
这些政策举措无疑有利保证婴幼儿奶粉的生产与销售安全,但应该看到,以往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影响深远,目前消费者对国产奶粉乃至国内的奶粉销售市场仍然缺乏信心,有关政府部门仍要多方?手,做好消费者信心的重建工作。
因此,我们建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不定期在零售市场主动抽查婴幼儿奶粉,包括国内外不同奶源地及生产地的产品,并向社会详细公布检验结果,包括营养成分及卫生安全情况等是否符合标准。我们相信,通过客观准确的持续检验,消费者对能保持良好产品质量的国产品牌,是可以逐步建立信心的。
在重建消费者信心的工作中,关键环节不仅在于生产监管,还在于销售监管。要保障婴幼儿奶粉的销售安全,必须确保销售商只向核准生产企业购入合格货品,并保存完整的货品来源纪录,能够证明货品质量符合监管要求。因此我们建议详细规定销售商在进货时,必须向生产商取得哪些监管批核文件,以让销售商遵从。
另外,对于零售商和批发商之间的交易,也应该详细列出有关备存文件的要求,从而确保在整个销售渠道的不同环节,都有清晰纪录。对于伪造和故意使用虚假文件的,应以刑事罪行追究。
与此同时,我们认为,只要符合相关要求,取得销售许可,任何经营者都可以销售婴幼儿奶粉,长远而言不必规限只能由药店专柜销售,因为有关限制只会推高经营成本,减少消费者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