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下发建立生鲜乳价格协调机制意见

2015年2月11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下发《关于建立生鲜乳价格协调机制的意见》,要求山东省畜牧协会奶业分会根据市场供求和成本变化等情况,在听取奶农代表、乳品企业等相关方意见基础上,,测算出生鲜乳成本价格。山东省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将以生鲜乳成本价为基础,综合考虑奶牛饲养、生鲜乳流通、乳品加工等环节成本和合理利润空间,以及淡旺季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生鲜乳交易参考价。

  山东省生鲜乳收购价格从2014年3月份开始持续走低,11、12月份急剧下滑。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信息中心监测,今年1月12日—1月18日这周,山东省生鲜乳价格为3.16元/公斤,同比下降29.62%。记者从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获悉,山东省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将通过公告形式,原则上每季度发布一次生鲜乳交易参考价,当成本价格变化较大、遇有重大事件、奶业波动频繁时,根据实际及时发布交易参考价。根据这个意见,今年山东省要规范生鲜乳购销合同执行,各级工商、物价、畜牧部门加大指导检查力度,督促生鲜乳购销双方规范合同签订、切实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在合同中,要明确生鲜乳交易过程中数量、质量、价格、计价标准和违约责任等。

来源(中国乳品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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