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局严把流通环节乳制品安全关

2015年4月22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把流通环节乳制品安全关,采取三项举措,切实做好乳制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市食药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鹤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乳制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网格化监管机制,加大对乳制品市场的巡查力度,市、区齐抓共管,保证乳制品质量安全。他们与两县六区联合行动,对全市2846户乳制品经营户,30余家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商,223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销单位逐户上门核查,对10余个乳制品品牌进行摸底,充实监管基础数据。同时,依据《食品安全法》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乳制品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从乳制品批发企业和经营业户的索证索票、经销台账等节点入手,把好环节衔接关,健全乳制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实现销售乳制品“来有踪,去有影”,实现可追溯。充分发挥12331申诉举报作用,加强对乳制品质量日常监测。大力推进12331网络进社区、进村镇、进商场、进学校的工作进度,方便广大群众就近举报,努力扩大社会监督覆盖面。

  检查期间,督促15户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孕婴店将批次质检报告、供应商主体证明文件报局备案。发现5户乳制品批发企业、3户商场超市存在进货检查制度及台账不全、婴幼儿配方乳粉未单独建账等问题,当即责令整改。针对少数乳制品经营户在索证索票方面不到位、经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未索取供货商或厂家的批次质检报告、进货台账记录不全的现象,检查人员当场指正,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列为下次回查重点户。

 

来源(东北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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