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90px

670*90px
960*182px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

来源: | 作者: | 2014年4月3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7.检验管理制度

  (1)建立原辅料检测、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的管理制度,应有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不合格判定规定,并有相关处理办法。(2)婴幼儿配方乳粉出厂应全项目逐批自行检验。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应当保留检验报告,并做好检验记录;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检验报告保存3年。产品需留样,留样数量应满足复检要求并保存至保质期满。(3)检验合格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标注检验合格证号,检验合格证号可追溯到相应的出厂检验报告。(4)企业应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全项目检验能力进行验证,每年至少1次。

   8.产品防护管理制度

  (1)有效防止生产加工中婴幼儿配方乳粉污染、损坏或变质。(2)确保采购的不合格原辅材料、加工中发现的风险因素、出厂检验发现的不安全食品等情况得到有效控制;能根据购入原辅料的实际情况,对使用的所有原辅材料中可能出现的掺杂使假物质进行必要的检测。(3)主动收集国家发布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

   9.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

  (1)仓储区应有足够的空间,确保分区有序存放待检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和成品等各类物料和产品。(2)仓储区的设计和建造应确保良好的仓储条件,并有通风和照明设施。仓储区应能满足物料或产品的贮存条件(如温湿度、避光)和安全贮存的要求,并进行检查和监控。(3)接收、发放和发运区域应能保护物料、产品免受外界天气(如雨、雪)的影响。(4)接收区的布局和设施应能确保到物料在进入仓储区前可对外包装进行必要的清洁。(5)所有物料储存场所应有明显的分区标识,仅限经批准的人员出入。(6)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的物料或产品应隔离存放。(7)每个批次物料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确保其可追溯性和物料的平衡。(8)遵循“先进先出”和“近效期先出”的原则制定物料的使用计划。(9)确定物料处于合格状态方可分发。(10)应当有可追溯的清晰的发放记录,包括相应的物料名称、代码、批号以及其他信息,如包装号等,经收发双方核实并在相应的记录上签字确认。

   10.人员管理制度

  (1)技术人员、操作人员上岗培训、考核办法。(2)重要工段设定相适应的生产、质量、检验技术人员及岗位责任。(3)定期进行乳制品质量安全、加工技术、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4)生产加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并保证当直接接触原料及产品的生产加工人员患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调离生产、工作岗位。(5)应制定实验室人员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有关生物、化学安全和防护、救护知识的培训。

上篇:

下篇:

来源() 作者() 阅读()
标签
相关内容
    contact us电话:0931-2129298 2124602 2124606  传真:0931-2134318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南路225号(730000)
    100*100px
    Copyright @ 2013-  陇ICP备2021001777号 版权所有:中国干酪素 设计制作 宏点网络 甘公网安备 623001020000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