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良好,但食品安全监管形势依然严峻,食品市场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经销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等现象在一些地方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安全的市场消费环境,经自治区局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清理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
2014年8月5日至9月5日。
二、专项整治重点
1.重点区域:以农村、社区和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流通环节经营食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经营店等为重点部位。
2.整治对象:儿童食品、散装食品、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
3.整治方式:以清查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为重点,重点检查市场主体经营资格、供货渠道是否正规,严厉查处无证经营、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来源不明等违法行为。
三、专项整治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此项专项整治是今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全区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市场巡查工作制度,突出巡查重点,完善巡查方式,增加巡查频次,提高巡查效率,层层落实巡查监管责任。各地要实行网格化巡查监管模式,划分责任区和明确巡查人员,落实监管责任和任务,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不断强化食品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切实维护辖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2.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商场、仓库、冷库等储存、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清查,把封杀过期变质食品作为此次行动的重中之重来抓,检查中,执法人员要认真核实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其他标签标识,一经发现经销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下架、封存所有食品,并立案调查。同时要求食品经营者严把食品准入关,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三无”等问题食品,不得购进过期变质食品。
3.完善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溯源管理。在专项整治中,各地要大力推进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提高食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严把食品进货关、贮藏关、销售关和退市关。加强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进一步强化食品市场和经营者的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落实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从源头上阻断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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