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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今年查处食品违法案3800多宗

来源:中国乳品行业网 | 作者:佚名 | 2014年9月10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据了解,2013年,该局针对“镉大米”、市外发生的“毒生姜”、“掺假牛羊肉”、肉及肉制品等食品安全事件,以及私屠滥宰、使用非食品原料和“违禁超限”“假冒伪劣”等社会反映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查处了包括“超级牛扒”等餐饮企业,并追根溯源至海吉星等大型农贸市场。全年该局共立案查处食品类案件4684宗。同时,对涉嫌犯罪案件坚决移送,绝不以罚代刑、有案不移。

  2013年至今,深圳共计有120多宗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多人因此获刑。

  顶格处理,提高食品安全违法成本

  不少人认为,我国食品安全领域之所以问题多,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同样的追问,在深圳也从未停止过。市人大代表杨勤说,“目前食品安全方面的法不‘硬’,大都是民法,很少上升到刑法,这无异于与虎谋皮,食品安全要走到法制轨道必须上升到刑法。”

  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我市对于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事件,遵照的原则是“零容忍”,依照法律,能顶格处理的坚决顶格处理。从去年至今,对涉嫌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无一例外,全部移送公安机关查办。对于市民非常关心的如何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一项,除了将违法企业相关负责人坚决移送公安法办,还采取了天价罚金、媒体曝光等手段。一次违法对其品牌的影响和损失无法估量。同时,深圳实施了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探索信用监管新模式。《深圳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于2013年9月1日实施。目前已公布3期共25家企业(个体户)54名负责人或经营者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一家企业,一笔2000万元的贷款已到放款阶段,但银行发现其被列入首批“黑名单”后,以存在风险为由将该企业贷款予以撤销。“黑名单”的威力正逐步显现。

  食品安全无法则无序。记者了解到,我市正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已将《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列入了2014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并列为2014年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项目,目前两部条例草案均已报市法制办审查。同时还完成了《深圳市豆制品监督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亚硝酸盐监督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等的修订工作。

  我们有理由相信,迈入法制轨道的食品安全监管,必将驱散食品违法的阴霾,还市民一片食品安全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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