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组织培训。由市、县区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检验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督促提高检验能力。
统一监督考核。由市、县区局负责组织,与有关质检机构联系,分别采取盲样检测、业务技能和食品安全知识笔试、设备现场操作测试、试剂的现场配制等形式对检验人员的业务能力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企业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参加培训再考核,经考核仍不合格的调离检验岗位,并责令所在企业重新聘用符合要求的人员。各县区局也可根据各自实际适时组织对检验人员进行考核。
统一协调管理。由市、县区局在辖区范围内统一协调检验人员,为企业和检验人员建立平台,帮助企业聘用到合适的检验人员,帮助检验人员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从业人员报备。对所有检验人员实行登记报备,建立详实的个人档案。由企业负责汇总检验人员相关资料,同时附检验员个人信息、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等资料,经检验员签字承诺后报各县区局报备,并报市局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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