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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开展复原乳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

来源:农民日报 | 作者:佚名 | 2016年12月21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复原乳通俗地讲,就是用奶粉勾兑还原而成的牛奶。随着国务院发出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复原乳”标识的通知,“复原乳”成了最受消费者关注的乳制品。今年,我国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复原乳标签标识监管的通知》,并开展了专项检查。日前,复原乳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结果公布,10家企业复原乳标签标识存在问题。

  为加强复原乳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复原乳标签标识,今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复原乳标签标识监管的通知》,部署各地开展复原乳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今年9月,31个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完成复原乳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各地食药监部门对全国670家乳制品企业开展复原乳标签标识现场监督检查,有547家生产企业生产液态乳(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大部分企业能够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要求,正确标识“复原乳”,没有发现企业添加复原乳生产巴氏杀菌乳的问题。

  针对上述发现的复原乳标签标识问题,有关省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了责令企业整改或责令企业停产整顿的措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对不合格标签标识的包装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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