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食药监局1月20日公布了《石家庄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为今后五年将建立覆盖全市的食品药品监管平台和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推进“健康石家庄”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日常监督: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100%
石家庄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检(监)测能力达到“六有”要求(专业化车辆、设备、业务经费、办公场所、检验支撑和信息手段),满足日常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需要。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到100%。市、县、乡(街道)三级监管机构基础设施普遍达标,执法装备配备基本实现标准化。市、县、乡(街道)监管队伍中,药学、食品和法律相关专业人员达到90%以上。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覆盖全市85%以上食用农产品市场和100%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覆盖100%的食品类别。
科学合理划分监管对象风险等级,对食品药品高风险对象实现100%全面覆盖监管。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食品保障: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实行退市
严格食品生产准入,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监管,加大打击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力度,严厉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葡萄酒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实现全面追溯。
建立和规范食品退市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实行退市。强化对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超市的蔬菜安全检测,及时公布检测结果。
把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8大类食品作为重点,突出抓好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整治和检查监督。
药品保障: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统一配送
建立药品质量定期抽验、监督检查和不良反应记录备案制度。加强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监管力度,实现规范管理、专业培训、统一配送。
加大血液制品、生物制品等高风险品种生产经营使用情况以及网上邮购药品等行为监管力度,加强对疫苗生产、销售、储运、使用等环节的全程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行为,坚决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回收药品等违法行为,整治无证(照)经营行为。
加大对高风险医疗器械和社会关注产品的检查范围和频率,实现生产全过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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