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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落实职责 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网易网 | 作者:《中国教育报》 | 2022年5月25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案件回顾

近年来,各地陆续曝光多起校园食品安全事件。2019年3月,成都某中学多名学生自述腹痛等症状,该校食堂承包及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引发家长不满。多名家长担心学校销毁证据,冲入学校冷冻库拍照。网上随即大量流传食材发霉变质的照片,引发舆论热议。调查机关介入后,事件出现反转,经查该校食堂食材没有问题,样品经检测均在保质期内。网传图片系家长伪造,相关人员因故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获刑。学校及相关管理人员因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化解调处矛盾不力被依法处理。

2022年3月,天津某校外配餐公司被曝光存在安全卫生问题。网传视频显示,该公司工作人员在后厨清洗饭盒,没有佩戴一次性手套,食物残渣随处可见。经查,该公司存在临时雇用人员无证上岗、食物加工间残渣存留、食物加工流程不规范等问题。相关部门依法吊销该公司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对经营者处以100万元罚款并禁止从事食品行业。相关管理人员因履行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不到位被依法处理。

专家释法

马俊彦宁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东海研究院研究员

学校食品安全是触动社会神经的敏感话题,不容有失。如何切实贯彻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规章,将食品安全职责落实到管理的各环节,保障学生用餐安全,有效防范与化解食品安全隐患,无疑是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的关键环节。

第一,从思想认识上明确学校对校园食品安全的法定职责

部分学校后勤社会化运营后,权责界定不清往往导致学校对自身主体责任认识缺位。根据具体情况不同,学校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职责主要有四种类型:

一是对自营食堂承担全面管理的主体责任。学校自营食堂属于学校直接管理的服务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落实校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二是对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食堂承担全过程的监管职责。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食堂的,学校作为委托方和管理方,应当在准入与退出、合规审查、经营管理等环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防止资本野蛮生长。如在合同订立和实施环节,与经营方依法签订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履行甲方责任,监督经营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三是对校外配餐或者外购食品承担日常的监督职责。很多地方由教育部门统一从供餐单位为学校订餐,学校作为使用方,没有直接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但学校仍应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随机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条件,核验食品生产者与经营者资质、食品包装标签、外购食品有效凭证等。查验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停止食用,并反馈至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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