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小春指出,在多重食品标准下,企业不知以何标准为最正宗标准,以企业盈利的本性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标准也是必然。因此,“在无标准的情况下,企业不知如何判断生产的食品是否安全,从而难以发现问题,更谈不上主动召回。”
渠道槛 销售层级多 规定时限内恐难完成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按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把食品召回分为三级,并有召回的具体时限:实施一级召回,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二级和三级召回完成时间为20个和30个工作日。
但食品销售渠道的复杂性,是食品企业在召回时限上的又一道槛。
杭州吃透透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杨竣雄说,“在美国,整个市场由几大渠道零售商把控,只要盯住这几个渠道就可以知道问题产品在全美国的流通情况,很容易召回。但在中国,从生产企业到各线城市的销售店,销售层级太多,召回不那么容易。”
杨竣雄认为,如果召回渠道不畅通,企业在规定时限完成召回就会有难度。“召回制度应和渠道捆绑,这是重点。如果企业在当地有分公司的,可设定一个召回时限;如果没有分公司,只有代理甚至没有代理,召回时限大概要多久需要估算。中国食品的销售渠道不同,召回也要和企业在城市分级销售的模式契合,这样公平一点。”
北京某食品销售商刘欣与杨竣雄持同样观点。她说,企业实行食品召回,首要是要知道问题食品流向了哪里。据她了解,正规企业都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台账系统,但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经过一级批发、二级批发最终流向多个层次的渠道。流通到县城这一级别,召回就会存在很大难度。
“还有很多手工作坊和小企业并没有完善的台账系统,普遍还采取手工记账,他们实施产品召回会更难。”刘欣说。
制度槛 中小企业普遍未建立召回机制
其实,从前年开始,香道食品公司的杨须跃就引进了一套管理系统,尝试对生产的两批产品“召回”,想知道产品流向哪里,能否顺利召回。他希望借此防患于未然:“如果国家提高这个行业的门槛,就像当年的奶粉一样,我们很可能就要倒闭,所以要通过这个提高产品质量。”
杨须跃说,“试了一下,召回对产品质量的提升是有帮助的,哪怕目前还没有完全做到追溯,但产品质量提上来了。”
但他发现很难详细追溯到产品的具体批次,主要原因还是管理没有理顺。“我们的流水线设备应用还不是太全面,一年生产分成三条线,目前能找到其中一条线的产品,这已经增加了成本。”
新的《食品召回管理办法》今年9月1日就要正式实施,不过像杨须跃这样自行尝试食品召回的企业并不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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