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从多家食品企业负责人处了解到,企业现在做的多是产品质量控管,而召回系统和制度有些难,目前在食品企业尤其是中小食品企业内,普遍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内部召回机制。
观念槛 强制召回多主动召回少
事实上,国家质检总局早在2007年就颁布了《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国家食药监总局在2014年又重新制定《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也是《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前身。
从2007年算起,食品召回制在我国已实施了7年。乳业专家王丁棉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我国的食品召回仍然处在政府责令企业召回这个阶段,即强制召回。
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者在知悉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主动召回。但从近年来的食品召回事件不难发现,大部分企业是在消费者举报、媒体曝光或监管部门查处后,才不得不采取停止生产或召回。2012年可口可乐公司“氯水”事件后曾隐瞒情况,仍强调产品安全,最终以“换货”方式解决,并非召回。
为什么国内企业不愿主动召回食品呢?杨须跃及一些企业人士认为,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内消费者对食品召回缺乏理性认识,并不认为主动召回是企业负责任的表现,反而会引发恐慌,对主动召回食品的企业造成冲击。
早在2011年11月,三全集团部分产品查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后实施了召回,但其股票交易于11月7日停牌一天,次日开盘时,股票下跌了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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